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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網上牧師雜誌 – 中文版(繁體), TCh Ed, Issue 22 2017 年 冬季

2017 年 冬季
作者: 羅傑.帕斯科博士(Dr. Roger Pascoe)
聖言宣講學院院長
(President, The Institute for Biblical Preaching)
加拿大安大略省劍橋市
(http://tibp.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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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在教會裡的講道與領導能力」

第一部份:宣講的大能(第五點)

“聖經的大能”

A. 在傳道者個人裡聖經的大能

聖經先要在傳道者個人生命產生功效。傳道者被神呼召宣揚「神的旨意」(使徒行傳20:27),並且他相信:

1.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2. 聖經是神經過很多個世紀保存下來的。

3. 聖經是信仰和實踐上的神聖權威

4. 聖經達成命定的神聖旨意(以賽亞書55:11)。

5. 聖經可靠地揭示了神的救贖計劃(參提摩太前書3:16-17)

因此,傳道人必須忠於聖經、基於聖經,並接受聖經的指引。

1. 傳道者必須忠於聖經

他必須像提摩太:「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提摩太後書3:14)。忠於聖經需要紀律,必須繼續在聖經裡和服從聖經。

2. 傳道者的宣講必須基於聖經

傳道者必須精通聖經才能基於聖經作宣講。要精通聖經,你必須閱讀它。首先,你要私下閱讀經文,這是很多傳道者所忽略的事情。很多傳道者閱讀很多不同的材料,但卻不閱讀經文,撒旦透過這方式削弱我們的宣講工作。你必須確保你每天花時間閱讀經文和默想經文,你的心得到神的道的滋潤,被神的道充滿。閱讀經文並非你的閱讀時間,而是靈修時間(參詩篇42:2; 1:2)。

耶穌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馬太福音4:4)。我們必須倚賴聖經,而非單單靠食物而生存。

你必須為讀經定下計劃,要有系統、有秩序地讀。當你閱讀經文時,要思考,並且發問以下的問題:

  1. (a) 有應許嗎?
  2. (b) 有教訓要學習嗎?
  3. (c) 有祝福嗎?
  4. (d) 有命令要遵行嗎?
  5. (e) 有該避免的罪嗎?

耶穌說:「讓我的話常在你裡面」(約翰福音15:7)。為你從經文所得的向神禱告:讓神的道在你的生命中結出果子,在適當的時候和別人分享你所學到的,並按你所讀的遵行神的道。

第二,你要公開宣讀經文。你要以宣讀…」(提摩太前書4:13)。當保羅提醒提摩太讀經時,他也包含在會中公開宣讀聖經。在當日,需要為那些沒有聖經或無法自己閱讀聖經的人宣讀聖經;在今天,在敬拜時宣讀聖經以示聖經的重要。

3. 傳道者必須由聖經引領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每個基督徒,特別是傳道者,必須由神的道引領。如果你對聖經的啟示沒有清晰的概念,你的宣講將無法帶有能力。相信聖經無誤是宣講的一部份。傳道者和會眾都必須忠於聖經真理,不可偏離。神所默示的聖經,是我們的信與行為的終極標準,因此,聖經帶有權威與大能。更重要的,經文本身已足以應付我們生活與事工所需,並且絕對可信。

每位傳道者都必須由聖經引領,因聖經是我們信仰、行為和宣講的來源,我們並不需要別的甚麼。誠然,本身已然充足的聖經是我們宣講的基礎。

a) 聖經足以使人得救。「聖經使你有得救的智慧」(提摩太前書4:15)。

聖經讓我們明白我們在神面前的罪,並且啟示透過基督的拯救。沒有別的書能夠做到這點。

b) 聖經給人充足的啟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前書4:16

默示這詞是用來描述神的自我啟示,透過人用文字記錄下來(即聖經)。神透過聖靈,直接引導聖經作者使用人類語言說出神的話,(逐語默示)。聖經中並沒有任何默示不是出於神的(完全默示)。

傳道者必須忠於聖經是神的逐語默示和完全默示(參彼得後書1:21),意即聖經無誤和無謬,並且神透過聖經,在今天仍和我們說話,即聖經今天仍然和我們相關。

因此,我們相信:

i)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ii) 聖經無誤,也沒有矛盾

iii) 聖經無謬

iv) 聖經所肯定的,都是真實的

v) 聖經完全可信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給予聖經權威和保證了聖經的可信性。這並非是一本由可產生謬誤的人所寫的屬世的書,而是由無謬誤的神所寫的神聖的書。這點對於作為信徒的我們來說,給予聖經完全可信和權威。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不論在用途、效益、幫助和權威性都有益處。

若要帶有能力作宣講,傳道者必須對聖經有清晰的概念,意即我們相信聖經是把神的話語用文字記下來,是神的自我啟示,是完全的,是完全可信的,也是我們信仰與行為的終極標準。

斯托得(John Stott)這樣寫:「首先,我們相信神曾以歷史性至高無上的道成肉身完成救恩的行動來彰顯自己;另外,我們相信神曾向先知和使徒說話和默示來闡釋祂的作為;第三階段的信,是神的話語以文字方式記錄下來和用以解釋神的作為。」(John R. W. Stott, Between Two Worlds, 96)

沒有別的書像聖經一樣,把神彰顯出來讓我們認識。聖經是獨一的,這是對聖經的清晰概念。

對聖經的默示有清晰概念是帶有能力宣講聖經所不能或缺的,因這是我們所宣講的唯一權柄來源,這是神對我們說話。若我們對神的默示欠缺清晰的概念,我們會低貶聖經的可信性或權威。

傳道者若沒有完全被說服聖經帶有權柄、無誤、無矛盾、完全可信和可靠,他不能帶有權柄地作出宣講。若聖經的權柄被剝奪,傳道者又怎能帶有能力地宣講呢?假如傳道者不相信聖經無誤、無謬,並且完全是聖靈的默示,他不能完全相信聖經,因此不能帶著權柄和信作出宣講。這樣的宣講不會帶著能力。

假如傳道者認為聖經不可信,他亦必然認為神本身不可信。假如神並不可信,所有基於神的話語,關於神的講章皆不可信。如果講章不可信,也不可能帶有能力。

任何不能反映聖經的權柄與大能的宣講,必欠缺權柄與能力。宣講聖經的大能與聖經本身的權威不能分割。傳道者只是聖經文本的代言人,經文本身帶有能力地說話。

好比耶穌在撒種的比喻(馬太福音13章)所述:神的道本身是好種子,結出許許多多的果子。當神的道進入人的心,因神的道是活的(參希伯來書4:12),產生生命。聖經是活的,因它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因聖經是活的,它自行產生能力。當聖經被忠實地宣講,它帶有能力去完成神打發它去成就的事(以賽亞書55:11)。

若要對聖經有清晰的概念,小心讀經是不可少的。假如我們確實相信聖經是神的默示、無誤、無謬,我們便該勤於研讀,瞭解它的歷史性內容,以便我們在生活中應用,也在會眾的生活中加以應用。

為了對聖經有清晰的概念,它迫使傳道者小心研究和明白經文。傳道者要透過研究去理解經文的文本,就如那些庇哩亞人(使徒行傳17:11),可以向他們的聽眾傳遞它的意思,並加以應用。

若對聖經有清晰的概念,會強調準確地處理聖經的文本,而非敷衍了事。傳道者預備講章的大綱,首要確定大綱是真實的、是準確的。假如我們對啟示有清晰的概念,我們會遵照聖經的命令「傳講神的道」(提摩太後書4:2),而非傳別的東西。絕不能以講道技巧來偽裝成準確和忠誠的釋經。

c) 聖經給人充足的教義 – 「教訓」和「督責」

請留意聖經的首兩個特質(教導和督責)和教義相關,而另外兩個特質(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則和品行相關。此外,我們還須留意教導是正面的,而督責卻是反面的陳述。

正面來看,聖經「對教訓有益」(16節)。我們在信仰、教導和行為不單可以信賴聖經,並且是全面和充足的資源。唯獨聖經是牧者宣講、教導和輔導的基礎,而不是建基於神話、傳說、心理學、哲學、經驗或社會文化。聖經包含我們在生活和敬虔各方面的需要,是我們信心與品行的標準。

從反面來看,聖經「對督責有益處」(第16節)。督責的意思是駁斥、指摘、宣判有罪。聖經是完全足夠,也是我們唯一用來駁斥和指摘假教師和謬誤教導的可靠資源。聖經判那些持謬誤教導的人有罪、它以自己的光把謬誤教導的陰暗面顯露出來。聖經是真理的楷模與標準(1:13),我們要守護它。判斷那些是謬誤的教導,與及督責在教義和道德上的錯誤,聖經是唯一的權威(參提多書1:9;猶大書第3節;以弗所書5:11;提摩太前書5:20)。我們使用聖經來駁斥教義和道德的謬誤。雖然時空會轉移,但真理卻不會改變。傳道者必須在神已啟示的真理上站穩,責備和駁斥謬誤。

「教導」(正面)和「督責」(反面)與教義相關,接下來的聖經特質與品行相關:

d) 聖經給人充足的品行守則 – 「矯正」和「訓練」

這句子同樣有正反兩面。反面是聖經「對矯正有益處」(16節)。矯正的目的是恢復神與人之間的正確關係。聖經能糾正基督徒的行為與品格,並加以保存。聖經有能力改變人品格上的疵點,也能改變人的信念和行為,它把我們調正,將不對的和虛假謬誤的信念與行為改正過來。那些偏離真理的人必須受斥責、矯正、繼而恢復與神之間的正確關係。

正面來說,聖經對「公義的訓練有益處」(16節),提供信徒在品德、誠實正直和公義生活的指示與訓練,聖經是必須的,也足夠使神與人在關係上復和。反面的「矯正」和正面的「公義的訓練」互相平衡。所有的基督徒,特別是傳道者,必須被訓練,過神眼中和世界眼中的公義生活(參提多書2:11-12)。這是從紀律和矯正而來(如在孩童時期的訓練)。聖經包含我們所相信的真理,與及和我們信念相符的行為指引。聖潔的生活因得到聖經的指引而來。

現在我們從論述聖經有關教義和品行的充足性,轉移至目的的範疇。

e) 聖經在教化方面是充足的 – 為使屬神的人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17節)。

聖經的終極目的是讓神的僕人有良好的屬靈生命,有能力完成神給他們的呼召。聖經為我們事工所需提供訓練,就如運動員需要訓練肌肉、忍耐和技能。神的僕人則需要訓練,使他們適合作他們被呼召的事工的訓練。聖經是我們事工上所需唯一的和充足的知識資源與指引。

透過聖經,「屬神的人」得到裝備,「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我們完成事工所需的能力,並非與生俱來的天份或聰明智慧,而是神的呼召與神的道的充足性。為神工作,你需要精通聖經的內容,並能夠加以應用,而且以聖經的角度思考和將神的道首先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上,繼而協助他人在他們的生活上應用神的道。聖經幫助我們屬靈成長(「公義的訓練」)…和建立屬靈的活動(「各樣的善工」)。

聖經是我們事工的主要資源,而非你所接受的教育、辯論技巧或關係網絡,而是你對聖經的熟悉程度、理解和生活上的應用。

透過聖經,屬神的人「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你並不需要別的,因聖經是我們屬靈工作的完備參考手則。從牧養的各方面來說:(1)教導、(2)督責、(3)矯正、(4)公義的訓練,聖經完全足夠裝備每一位牧者、教會領袖和教師去完成「各樣善工」。

與神的道相關的事工,「在教訓、督責、矯正、公義的訓練…勸勉」(提摩太後書3:16 ... 4:2),聖經是完備的資源。聖經建立我們的信和裝備我們,我們因而「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透過完備的聖經,牧者有能力進行事工。我們得到神的道的裝備後,我們可以使他人得裝備(以弗所書4:12)。當神呼召我們服事祂,祂並沒有離棄我們,以致我們需要透過自己的資源工作。我們有神所默示的聖經,不單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也給我們生命,與及過神聖生活的一切所需,「使我們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事工」。(參以弗所書2:10)

第二部份:宣講的準備

講道大綱  ̶ 第三部份:檢測你的重點

過去兩期,我們談論「講道大綱」,這期,讓我們看看怎樣檢測講道大綱的重點。你的講道大綱應表達兩個重要元素:

1. 重點必須「準確明晰」

我的意思是講章各點的用語,必須按文本的思路和各個自然段的思想。準備一個準確明晰的大綱,我們可向經文發問三個基本問題:

A. 經文的主題是甚麼?

透過找出經文的主題,你會發現經文的整合思想或真理。若你的講道大綱的各點與這主題相連,你的講章就有統一性。因此,向自己發問:經文的主題是甚麼?

我們的工作是宣講文本的信息,而非我們自己的信息。因此,我們無須為講章創造一個主題,而是找出文本的主題。當我們斷定了作者的主題,我們的工作就是圍繞這個主題構想我們的信息。

我們每次的宣講,應該圍繞著一個主題(除非我們希望我們的聽眾產生混淆),當遇到有些經文看似有多於一個主題時,選取文本中呈現出最具「主導性」的主題引導你的信息。若你在信息的引言陳述你的主題,是好的安排。

B. 經文的重點是甚麼?

經文中的重點提供架構和信息的發展,也就是你要宣講的內容。向自己發問這段經文的「重點」是甚麼?

作者透過整合不同的重點,把主題顯露和發展,這便成了講章的骨架流程

因此,你要問問自己:「經文的結構是怎樣的?甚麼概念和重點顯示和建立主題?關於這個主題,作者說了些甚麼?有沒有補充?這篇經文的思路是怎樣的?作者怎樣把他的不同概念結合來建立他的主題?有多個獨立的概念嗎?它們怎樣結合組成論點、解釋或勸勉?」這些問題促使你找出經文的結構和思路。

每一個概念都是主題的擴展。作者的概念成了你的講章的路標,指示講章的方向,是講章的基本結構,而重點則成為講章的每一點(或章)。

不要把你自己的結構強加在經文的文本中,得出你自己的各重點。你一定要按神的話語作宣講,這是釋經講道。

講章的各重點,你必須有「講道上的清晰分野」,意即各點明確地分開,使聽眾能明白講章的發展。你可以使用以下的問題來作測試:

  • 每一點都合乎聖經嗎?

我可有讓聖經自己說話(釋經),還是把我自己的思想概念強加在聖經上呢(私意解經)?是否忠於上下文?是否忠於歷史、文學、文法、神學、語法(就是子點也必須出於文本,與重點整合和支持重點)?你的聽眾能在文本中自行找到它們嗎?

  • 每一點都合邏輯嗎?

你的每一點是否都按合理的次序編排?它們與文本的發展相符嗎?它們與經文的思路發展共同前進嗎?這個流程合理嗎?每一點是否都幫助講章向目標前行?它們按文本的思路發展嗎?聽眾能否察覺你怎樣從文本的第一點轉移到第二點、第三點…?是否每一點都和主題相關?每一點是否都互不重疊?

  • 每一點都切合實際情況,能應用嗎?

它有沒有回答以下來問題:「那又如何?與我有甚麼關係?」可有將「過去」的聖經世界轉移到會眾的時代?釋經必須突顯實用性,因此,它必須能作出實際應用和顯示和我們今天的關聯性。歐德福說:「釋經不能與應用和例證分開」(Stephen Olford, Anointed Expository Preaching, 76)。

我建議你永不要把應用放在講章的末端,你需要使每一點都和聽眾的生命相連,否則,他們也許不能把你已解釋的和你的應用結合起來。

  • 每一點都必須嗎?

每一點都是必須的嗎?每一點都有它的目的和理由嗎?不要漫無目的地加入那些與思路和討論的發展無關的子點。

我們亦不要過度地將重點細分成子點,又再將子點細分。這會令你的聽眾混淆而不能從中得益。縱使你在文本中發現這些子點,你不一定要以子點的方式表達,你可以把它們作為解釋的一部份。

為了確定每一點都是必須和充滿目的,你必須細心檢查你的結構。

  • 每一點都易記嗎?

這並不是釋經講道的一個要求,卻是公開演講的一個很好的原則。假如你希望你的聽眾離去後,還能記起一些基本的要點,它必須易記。因此,要從「聽眾」的角度用文字記下你的重點,而非以「讀者」的角度(即用耳朵去聽,而非用眼睛去看)。

以下是幾個使你的重點易於記憶的方法:

(i) 使用不同的結構技巧:

每一點使用一些重複的字或詞

每一點使用近似的結構

押頭韻(Alliteration)。押頭韻可以很有效,但亦可以得到反效果,使人討厭、有壓迫感和感到不自然。

(ii) 複誦

你要作充足的準備,你的大綱使你的聽眾猶如看到一幅地圖,看到進程、方向和中心思想,卻不會喧賓奪主。我們的宣講,並不是讓會眾拿著一個講道大綱回家,而是要得到一個從神的道而來的信息,一個和他們生命相關的信息。

C. 激勵性的推動力(即目的)是甚麼 ?

激勵性的推動力是從文本而來的永恆真理。它為講章提供傳道者勸勉聽眾作出回應的方向與目的。

斷定激勵性的推動力,賦予講章目的,使講章意味深長。你要向自己發問以下問題:

  • 作者為甚麼選用這材料?講章該作甚麼編排?
  • 經文中的永恆真理對我們有甚麼要求?你希望聽眾怎樣回應?
  • 作者的目的是甚麼?有甚麼意味深長的話?
  • 你準備怎樣應用?
  • 「底線」在那裡?
  • 經文背後的激勵性的推動力是甚麼?為何要在宣講中把它帶出來?

組織講道大綱的過程始於訂定主題。主題使你的講章有合一性,因為重點與目的都從它而來。我用以下的公式來表達:

合一性(主題)+流程(重點)=目的。

2. 各重點必須「和諧地結合」

講章中的重點既要明確不重疊,又要互相「和諧地結合」。我的意思是「思想的連貫性」。連貫的思想,是我們設計每一個講道大綱時,要達到的目標。正如聖經作者的寫作也有連貫的思想,我們從他們所寫的聖經得出來的講道大綱,亦應有連貫的思想。換句話說,文本驅動我們講章的結構。這是釋經講道!

(a) 和諧地結合的概念使講章有合一性。合一性源於講章有一個共同的主題。當各重點都和主題相連,整個結構就會「和諧地結合在一起」。

(b) 和諧地結合各重點使講章有進程。進程從延續的思路而來。每一個重點和前面的一個重點,也和接續的一個重點相連(但沒有重疊),而所有的重點又和主題相連,這樣,各重點就會和諧地結合在一起。

因此,每一重點必須:

a) 與經文和講章的主題相連。這樣便有合一性與和諧性。

b) 前面的一個重點與後面的一個重點相連便會出現進程。歐德福說:「文本若沒有組織和次序編排,將會導致講壇和會眾感到混淆」(Stephen Olford, Anointed Expository Preaching, 76)。

一篇和諧地結合的講章,就如一個身體和諧地結合在一起。頭與頸相連,頸與身軀連接,而身軀幹與手腳結合在一起。身體既對稱,又有延伸性(每一部份和其他部份和諧地工作)。好的講章也是如此。

第三部份:靈修性釋經

「傳揚福音」 (哥林多前書 2:1-5)

歐德福

保羅不以人的智慧來宣講福音。繼他證明福音是神大能的工具,顯示神的智慧,他繼續傳遞福音的信息。作為一位傳道者,他清楚明白公開演說在方法和動機上的固有危險。保羅寫這封書信時的哥林多教會正處於嚴重分黨的情況,有些人相對地喜歡保羅的方式,而不喜歡亞波羅的,有些人則比較喜歡曾是漁夫的彼得那不太文雅的風格。

在這背景下,使徒從兩方面來糾正有關福音的錯誤觀念:

I. 傳道者的極度熱忱

「弟兄們,我從前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向你們傳講神的奧秘。因為我曾立定主意,在你們中間甚麼都不想知道,只知道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2:1-2)。保羅以自己的經歷為例子,和我們分享傳道者燃燒他的熱忱的雙重秘密。

1. 奉獻給主:「…我曾立定主意,在你們中間甚麼都不想知道,只知道耶穌基督…」保羅在這裡描述了他奉獻的決心,他說:「…我曾立定主意,在你們中間甚麼都不想知道,只知道耶穌基督…」這是宣講的真正奧秘。這人完全以基督為中心,一切都由基督管轄,以致除了基督,別的都無關重要。

保羅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腓立比書1:21);「…我將萬事也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使我認識基督…」(腓立比書3:8, 10);「…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3-14)。「…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馬太福音12:34)是何等真確。當一個人被基督充滿,他除了宣揚他的救主,便甚麼都不會說了。這是完全奉獻給主。另一個秘密是:

2. 集中在宣講的信息:「我曾立定主意,在你們中間甚麼都不想知道,只知道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的事」(哥林多前書2:2)。保羅沒有按照哥林多公開演說慣常使用的哲學進路或辯論技巧,相反,他刻意以最簡單直接的方式陳述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事實。保羅的極度熱誠在於「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宣講的「並非祂的榮耀,而是祂的羞辱,愚拙的宣講使愚蒙人加倍愚拙,那軟弱的加倍軟弱。道成肉身本身是絆腳石;被釘十字架就更難以置信」(黎福主教Bishop Lightfoot)。

有些研讀聖經的學生認為保羅在哥林多強調聖經,原因是他在雅典以哲學進路作辯論時感到失敗,可是,若細讀使徒行傳第十七章,便會發現保羅在雅典的辯論基本上並非哲學進路,他是從聖經的創造啟示開始宣講,以基督的復活作結(使徒行傳17:24, 31)。換句話說,保羅在雅典的信息的中心思想,同樣是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保羅完全明白只有十字架救恩這信息,切合異教信仰世界的需要。對哲學家來說,這看似愚拙;對宗教人士來說,是絆腳石;但對得救的人來說,既是神的智慧,也是神的大能。

馬丁路德的宣講,喚醒了沉睡千年的教會。這千年被稱為屬魔鬼的千禧年,當我們知曉路德是怎樣宣講,便會明白其原因。他說:「我的宣講猶如基督是在昨天被釘十字架,今天從死裡復活,而明天會再來臨世上。」讓我們不要忘記傳道者的極度熱忱。現在讓我們看看保羅的描述:

II. 傳道者的屬靈能力

「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又軟弱、又懼怕,而且戰戰兢兢;我說的話、講的道,都不是用智慧的話去說服人,而是用聖靈和能力來證明」(哥林多前書2:3-4)。使徒知道他的信息內容,是屬肉體的人所難以接受的,他並沒有信心他能憑自己的能力把信息傳遞給他們。真實的情況是當他來到哥林多,他說:「…又軟弱、又懼怕,而且戰戰兢兢…」(第三節)。菲利普斯(J. B. Phillips)以戲劇化的手法來引用保羅的話:「我感到遠離強壯,我緊張得發抖。」

與此同時,我們還應加上他懼怕神過於懼怕人,他對交給他的工作戰戰兢兢。或許,如 Kay 所說「極度渴望完成他的責任」。因此,保羅說:「…我說的話、講的道,都不是用智慧的話去說服人,而是用聖靈和能力證明」(第4節)。這表明保羅並不倚靠被稱為「哥林多的說話方式」 – 極佳美和充滿詩意的演詞 – 來勸服他人。他的信心在於:

1) 神聖啟示的大能:「在你們中間…用聖靈和能力來證明」(哥林多前書2:3-4)。如莫理斯博士(Dr Leon Morris)說:「若在邏輯上不能駁斥,但卻不令人信服是不可能的。」保羅的宣講,因聖靈的能力,帶有使人知罪的能力。這是神聖的啟示和人的思考能力在本質上的分別。

假如傳道者相信是自己的口才說服他人認罪、學會公義和明白末世審判,他們徹底失敗。因為只有聖靈才能成就這些事(參約翰福音16:8-11)。此外,經文中亦清楚表示保羅也把信心交託在聖靈身上。

2) 神聖力量的應用:「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而是用聖靈和能力來證明」(哥林多前書2:3-4)。「能力」這詞把我們帶回保羅所述說的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1:18)。這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固有的能力,故此能在日常生活中加以應用。不論你在那一個國家,向那一個年齡組別的受造物宣講福音,你都會發現福音的能力和使徒時代相同。這是為何保羅宣稱:「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所有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馬書1:16)。

當傳道者相信他所傳的信息,他的宣講能制造一個神蹟,他明白聖靈大能的奧秘,但他戰兢。他可以肯定神會證明和顯示十字架的大能會轉化生命。保羅這樣作結:

III. 傳道者的唯一目的

「…使你們的信不是憑著人的智慧,而是憑著神的能力」(哥林多前書2:5)。這是保羅的唯一目的,因為這是神的目的。除非傳道者把信心放在神的大能中,沒有宣講能符合神的設計。如我們在上文的觀察,就是主耶穌基督再次被釘十字架、再次復活,也不能額外增添傳道者的能力。哥林多教會面對的問題,是會眾把他們的信放在保羅、亞波羅或彼得身上。因此,使徒決定要糾正他們把信心錯放而導致分裂的情況。因保羅明白福音的目的是要引導人得著:

1) 紮實的信心:「…使你們的信不是憑著人的智慧…」(哥林多前書2:5)。保羅在前面的數節說服我們,人的智慧的本質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紮實的信心必須建基於救主自己,並沒有倚賴人的智慧。當保羅在稍後論及主耶穌的死和復活,他把這點放大:「…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哥林多前書15:17)。假如基督並沒有從死裡復活,我們的罪便沒有被除去,福音也並不真實,哥林多信徒所信的是謊言,使徒的見證是虛假的,死去的人永遠離去。因此,一個人相信神的兒子不單是字面上的信、也是實實在在相信基督從死裡復活,這是紮實信心的根基。福音派信仰的所有其他原則、中心和焦點都包括或暗含在基督復活這事實。

你的信仰紮實嗎?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這事實對你的意義比起世上別的都重要嗎?

2) 救恩的信:「…使你們的信不是憑著人的智慧,而是憑著神的能力」(哥林多前書2:5)。保羅在前文給我們詮釋了神的大能的意義,你還記得他這樣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1:18)。對於保羅來說,得救的信心能為相信的靈魂帶來大能的轉化。意即接受主耶穌為救主所包含的各種意義。基督在你的經驗中是一位活的,居住的在你裡面,能把你轉化的救主嗎?

這信心保羅還有另一個詮釋:

3) 堅定的信心:「…使你們的信不是憑著人的智慧,而是憑著神的能力」(哥林多前書2:5)。眾所周知,一個聰明的論據是取決於另一個更聰明的論證的憐憫;當我們的信心是放在神的兒子身上,情況卻不是這樣。保羅使用「憑著」這詞來表達出堅定。這在封書信中,保羅兩次勸勉信徒要有「堅定的信心」。第一次是在處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死亡和復活這光榮和不可改變的事實之後,他說:「…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哥林多前書15:58)。第二次是使徒在結束時所作的勸勉:「你們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哥林多前書16:13)。

結論:從上文我們可以看到保羅對於傳揚福音的看法。他以極顯淺的方式表明這從天上來的獨特啟示,在神賜予的熱忱、大能和目的以外無法明白。任何自稱為傳道者的人,只有一個決心,就是讓人認識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傳道者只有一個行動,就是要顯示聖靈與大能。傳道者只有一個意向,就是他的聽眾不以人的智慧作立腳點,而基於神的智慧。如保羅,作為一名傳道者必須明瞭屬基督的教會,若建基於人的智慧將無法站立得穩;唯獨建基於神的啟示這基石上,才能勝過生命中遇到的風暴。讓我們擁抱傳道者的熱忱、大能和目的,進到世界各角落,直至所有受造物都得聞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這信息。懷抱這使命,我們不再有剩餘的時間分裂教會,而神會每天把得救的人數加給我們。

第四部份:講道大綱

要聆聽這幾篇英語講道,請點擊連結:Link 1 - 約翰福音11:25; Link 2 - 約翰福音11:26-27

標題:耶穌是復活與生命(約翰福音11:25-27)

第一點:耶穌宣稱權柄已加給祂(第25節上)

1. 耶穌宣稱擁有使人復活的權柄

2. 耶穌宣稱有生命的權柄

第二點:耶穌應許那在祂裡面的生命(第25節下至26節)

1. 耶穌應許賜人復活(第25節下)

2. 耶穌應許永遠不死的生命(第26節)

a. 這應許的條件在於信 - 「信我的人」

b. 這應許的條件在於個人的信 - 「你信這話嗎?」

第三點:耶穌表揚信靠祂的信心(第27節)

1. 祂表揚憑著信回應祂的話的人 - 「是的」

2. 祂表揚憑著信願意在祂的權柄下順服的人 - 「主啊!」

3. 祂表揚憑著信口裡承認祂的位格的人 - 「彌賽亞」

- 祂是應許的彌賽亞,神的兒子

- 祂是那位要臨到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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